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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报送2020年第一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位机电院、轻合金研究院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规定,开展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相关报送材料如下:

一、学生报送学院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纸质稿+电子稿);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纸质稿)(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若无合同,需报送组织部文件);

3、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填写就业证明,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填写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4、中国银行中南大学支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纸质稿)。为防止账号显示不清楚,学生需在复印件旁手抄存折或银行卡账号(若学生没有中国银行中南大学支行的银行卡,请学生就近办理中国银行的银行卡);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纸质稿);

6、填写《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汇总表》和《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汇总表》(电子稿)

7、《学生中国银行银行卡账号信息表》电子稿

8、学生向学院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前。

9、上报纸质稿材料,请邮寄至以下地址:

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新校区中铝科技大楼B205

410083

联系人:童俊杰

联系电话:18075171911/0731-88876636

上报的电子稿材料请发送至414953536@qq.com 文件命名请在原文件名之前加上自己的姓名。

二、学生填写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一栏中的地址,应与就业证明中所填写的地址一致,且为目前工作所在地(不是总公司地址);

2、就业证明相应位置应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组织部公章,无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应开具相关证明;

3、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仅提交复印件,请勿提交原件。

4、2020年第二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上报时间为2020年11月,赶不上本批申报的毕业生可以在第二批申报。

注:贷款代偿与学费补偿就高申请,即:贷款金额高,则申请贷款代偿;学费金额高,则申请学费代偿。

  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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