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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报送2018年第二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位2018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规定,学工部《关于报送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请各位2018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于近期向学院提交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材料如下:

一、报送学院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稿)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若无合同,需报送组织部文件);(纸质稿)

3、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存在二次分配,则提交二次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纸质稿)

4、中国银行中南大学支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为防止账号显示不清楚,学生需在复印件旁手抄存折或银行卡账号(若学生没有中国银行中南大学支行的银行卡,请学生就近办理中国银行的银行卡);(纸质稿)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纸质稿)

6、《2018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汇总表》和《2018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汇总表》(电子稿)

7、《代偿学生中国银行中南大学支行银行卡账号信息表》(电子稿)

二、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生向学院申报材料的时间为: 20181125日前。

学生填写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一栏中的地址,应与就业证明或二次就业证明(如果产生二次分配)中所填写的地址一致,且为该生目前工作所在地(非总公司地址);

2、就业证明与二次分配证明相应位置应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组织部公章,无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应开具相关证明;

3、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仅提交复印件,请勿提交原件。

各位想申请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同学,仔细阅读(附件5)《(申请学生必看)汇总表填报说明及基层单位界定》后,符合条件再申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报送至机电楼B205办公室,联系人:童老师,联系电话:88876636,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sucmeexgb@163.com

注:贷款代偿与学费代偿就高申请,即:贷款金额高,则申请贷款代偿;学费金额高,则申请学费代偿。

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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