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2017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
此次测评对象为我院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请各年级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意见》(中大学字[2014]56号)和《机电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开展综合素质测评。
已经完成综合素质测评的年级,请按照学校同步开发了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网址:http://ca.its.csu.edu.cn/home/login/69),在系统中,按照《中南大学学生管理系统素质测评操作手册》在系统走完所有流程,录入相关数据,为后续的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奖学金评定所需系统数据共享奠定基础。
素质测评系统基本步骤及完成时限:
1.班级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网址:http://ca.its.csu.edu.cn/home/login/69)填写附加分。辅导员根据学工系统所负责的班级,设置好1名班级测评小组组长。9月21日18点前完成。
2.班级测评小组填写智育、德育测评分后提交至辅导员。9月22日下午18点前完成。
3.辅导员审核9月23日18点前完成。
4.专干审核【学办主任】9月24日完成
5.副书记审核9月24日完成
6.学院公示【学办主任】9月24日完成
注意事项:
1.学工系统访问需用电脑打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学工系统服务器每天凌晨停机维护,维护期间将无法登录、操作。
二、学年奖学金评定
各学院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大学字[2014]57号)的相关要求开展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
1.各学院学年奖学金限额为:本科班,学生人数×492元;长学制,学生人数×675元; 14级高级工程实验班和15级、16级经过竞争性选拔产生的卓越人才班,学生人数×640元。各学院在总金额不突破限额的前提下评定各等级奖学金,但特等奖、一等奖比例原则上不得突破比例上限。
2.为提前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工作,请年级根据已完成的综合素质测评和《机电工程学院学年奖学金总限额汇总表》,并于9月20日下午16点前,将评定好的学年奖学金《附件3:中南大学2016-2017学年奖学金一览表》在年级公示方便学生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并同时把电子稿发送至414953536@qq.com。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分别归口校团委、体育课部和武装部管理(具体名单见附件),实行指标单列、评审单列,学生所在学院不再组织此类学生参与评定,请学院注意不要将此类学生纳入学院基数计算。
3.在评定过程中,对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学院可采取额度集中、指标单列评定,专业统筹倾斜评定等方式,对综合素质优良、学习勤奋刻苦、同学广泛认可、所有课程成绩均达及格以上者,给予一定等级或单项奖学金。
4.转专业、转学院同学的学年奖学金在原学院、原专业进行评定。
5.学年奖学金使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评定上报,各年级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学年奖学金评定上报工作,评定结果在院内面向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系统要求步骤审核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审定。
7.机电院综合素质测评和学年奖学金评定监督电话:0731-88836351,联系人:童老师
三、有关要求
1.各年级要严格按既定程序组织开展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若出现有违反公开、公正、公平的现象,一经核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年级要严格把好基本条件关,宁缺毋滥,本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出现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等级奖学金,学校审定时一经发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将直接取消,缺额不补。
3.各年级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细心周密,尤其要确保学生姓名、学号、评定等级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机电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