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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学生从宿舍拉线为电动车充电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学生从宿舍拉线为电动车充电,不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严重违反《中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属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根据2016年12月8日《关于学生公寓(充电桩)安全管理及专项整治行动》校领导办公会议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对学生宿舍私拉乱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车的管理、使用、充电、停放,杜绝学生公寓内学生从宿舍拉线为电动车充电的现象,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对已购置电动车的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并对本院电动车存量进行摸底统计。对已建有充电点的南校区学生宿舍、升华学生公寓,学生必须到充电点充电,禁止从学生宿舍拉线为电动车充电,并自行把从宿舍拉的电线收起。(对暂时还未建成充电点的校本部、铁道、湘雅校区,应尽量到充电点充电,到充电点充电确有困难需从学生宿舍拉线充电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确保安全充电:(1)必须使用合格、规范的线插;(2)充电时学生本人必须在电动车附近,充电完成必须把线插收回;(3)雨雪天气严禁充电;(4)充电时电动车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学校正在陆续建设充电点,充电点建成使用后,全面禁止从宿舍拉线充电,投入使用后会向同学们告知。)

2.学生自查自纠(2016年12月17日至12月20日)

各位同学认真学习《中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长令第13号)、《中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中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对照整治目标和要求于12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

3.学院督查整改(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学院将于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深入检查学生自查自纠情况,发现没有按期、按要求自查自纠的,进行严肃批评,对拒不纠正的,按照《中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长令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联合整治(2016年12月23日)

校保卫处、后勤保障部、学工部、研工部和各二级学院联合检查、清理,重点检查、清理升华学生公寓和南校区学生宿舍。检查人员将电线收回房间,并登记房间号,在值班室电脑查询并登记寝室人员所属学院,检查结束后,后勤保障部进行汇总交学工部和研工部,学工部和研工部督促二级学院对相关学生按《中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长令第13号)进行处理,学院处理结果分别报学工部和研工部备案。

三、有关要求

1.我院将把学生宿舍私拉乱接整治纳入日常教育管理范畴,及时劝阻、制止私拉乱接行为,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学生依规依程序及时、严肃处理。

2.学校将严格规范电动车的管理,近期出台校内电动车管理制度文件,对无合法手续的电动车将禁止在校内通行。

3.我院近期将对电动车存量进行摸排,请各位有电动车的同学根据通知积极配合登记。

特此通知。

机电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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