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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载)关于报送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受助学生先进典型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受助学生先进典型”宣传活动。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本次活动材料报送对象,为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实施以受到过上述资助的毕业生或在校生。

报送的先进典型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向上。其中,获得过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甘于奉献,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获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学生,在部队表现优异,并荣获过有关荣誉。

每个学院推荐基层就业类学生1名(无就业代偿学生的学院不需报送)、应征入伍服兵役类学生1名(由国防教育办公室报送)。

二、事迹材料。

1.《先进典型申报表》一份;

2.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

3.学生近期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照片2-3张;

4.《推荐学生名单表》一份。

材料填报要求详见附件。学院应对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受助情况、个人事迹真实性把好关,必要时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材料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二办公楼210房间;电子稿标注学院名称发至邮箱zxdkbgs@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学院名”,文件统一命名为“学院名+基层就业+学生姓名”或“学院名+服兵役”。要求报送时间与纸质材料一致。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时报送材料。                             

中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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