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奖励金管理条例》、各项奖励金章程和评奖实施办法、学校“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16年度各项校级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开展推荐工作并补充通知如下:
1、认真阅读“附件1: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16年度校级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
2、各类校级奖励金具体评选条件、标准请参照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网站上各奖励金评选细则(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index.aspx);
3、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9月9日17:30前实事求是填写好“附件2:2016年度机电工程学院各项奖励金申请表”、“附件3:2016年度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校级奖励金评审汇总表”、个人申请书并附上相关附件,向学院提出申请;
4、按照顺序将申请表、个人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汇总表上交电子稿。申请材料按年级进行汇总:(2013级:个人申请纸质材料交28栋南204,年级负责人:王缜,电子稿发送至970822818@qq.com ;2014级:以班为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稿上交年级负责人黄奎(2栋210),邮箱1940463299@qq.com;2015级:以班为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稿上交年级负责人:机械1501至机械1512班负责人杨芳凤,邮箱1301417559@qq.com,微电子、车辆以及两个实验班负责人崔铭宇,邮箱354083048@qq.com )
5、根据评审要求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附件4:2016年度机电院本科生校级奖励金一览表),学院于9月16日前完成评议推荐,9月20日前讲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并听取意见,9月26日前将被推荐人有关材料通过校级奖励金网站上报;
6、学生申请时请严格遵守截至时间进行报送,过期不候;
7、学生在提交申报材料时,要严格保证真实性及准确性,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现象,一旦发现将取消该学生评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