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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报送2021年第二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位机电院、轻合金研究院2021届基层就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规定,开展2021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学生报送学院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稿邮寄到学院);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纸质稿邮寄到学院)(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若无合同,需报送组织部文件);

3、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填写就业证明,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填写二次分配就业证明;(纸质稿邮寄到学院)

4、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中国银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上(为防止银行卡账号显示不清楚,学生需在复印件上手抄银行卡账号);(一份纸质稿邮寄到学院)

5、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两份纸质稿邮寄到学院)。

6、本科生填写《附件1:机电工程学院2021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研究生填写《附件2:机电工程学院学院2021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电子稿发指定邮箱)

7、填写《银行卡账号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指定邮箱)

20211126日前,请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寄送至: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中南大学新校区中铝科技大楼B205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10083,联系人:童俊杰,电话:18075171911/073188876636

电子稿材料请发送至:

414953536@qq.com 文件命名请在原文件名之前加上自己的姓名。

二、学生填写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一栏中的地址,应与就业证明中所填写的地址一致,且为该生目前工作所在地(不是总公司地址);

2、就业证明相应位置应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组织部公章,无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应开具相关证明;

3、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仅提交复印件,请勿提交原件。

4此批为2021届毕业生可以申报的最后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二年不可以补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务必在上报时间内提交材料!



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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