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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机电院(含轻合金研究院、航空航天技术研究院)关于报送2022年第二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位机电院、轻合金研究院、航空航天技术研究院2022届基层就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规定,开展2022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学生报送学院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若无合同,需报送组织部文件);

3、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本人的一类借记卡(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任选其一)账号;

5、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两份),没有则不需提供。

6、电子材料报送:

本科生填写《附件2-1XX学院2022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填写《附件2-2XX学院2022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

本科生、研究生都填写好《银行卡账号信息汇总表》

电子稿请以“姓名+本科生/研究生2022年基层就业申请材料”命名后,发送到414953536@qq.com

  1. 纸质材料报送:

请将相关纸质材料寄送至: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中南大学新校区中铝科技大楼B205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10083,联系人:童俊杰,电话:18075171911/073188876636

注意:学生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的截止时间为:20221125日。

二、学生填写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一栏中的地址,应与就业证明中所填写的地址一致,且为该生目前工作所在地(不是总公司地址);

2、就业证明相应位置应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组织部公章,无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应开具相关证明;选调生或公务员的就业证明需加盖组织部公章,不能由单位公章替代。

3、无论何种情况(如公务员、选调生等),凡是工作派遣文件中,基层工作期限不满三年的,均不予批准。

4、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仅提交复印件,请勿提交原件。

5、此批为2022届毕业生可以申报的最后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二年不可以补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务必在上报时间内提交材料,请各毕业年级辅导员务必通知到2022届毕业生。

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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