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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认定及确定2020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10-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认定及确定2020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实施细则

2019年1029日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高研究生导师指导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导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8]10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工作领导小组

据学校文件,学院成立相应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 段吉安  肖来荣

副组长: 蔺永诚 

 员:黄明辉  谭建平      蒋炳炎  刘德福     帅词俊  唐进元  吴运新 

    夏毅敏  张怀亮    湛利华      吴万荣     孙小燕    

二、研究生导师资格补充认定

本单位依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大研字[2018]107号)文件的精神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着重是在2019年认定的研究生导师基础上,补充认定本单位符合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研究生导师,同时对不符合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研究生导师取消招生资格。

本单位根据中大研字[2018]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进行补充认定,包括在职和已入职的新进人员。

2019年已认定的研究生导师,除因调离岗位、年龄到达上限、师德失范、违反学术道德,以及因重大教学或科研事故受到学校行政处分未到期或未撤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需要取消导师招生资格外,2020年仍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不再重新认定。 

三、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业务水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师德师风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能够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开拓学术视野,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实践工作。

4.专业技术职称及学历学位要求。在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55岁以下的需具有博士学位。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者,不对其具有博士学位作出要求。

5.年龄要求。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年龄上限为招生当年831日不超过60周岁(对于首次申请者,年龄上限为招生当年831日不超过57周岁),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首次申请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者除需满足业务水平基本要求外,还需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

7.校外兼职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参照本细则执行。

(二)业务水平要求

成果统计时间节点:201411至今(2019)的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

1.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者

申请人近5年来新增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和青年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超过200万元的横向项目(科研项目清单详见附录,下同)。必须有充足的可支配经费(经费不少于30万,只计申请者主持的项目)用于培养博士生。

学术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论文被SCI, SSCI收录5篇,其中JCR一区论文1篇或NI指数期刊论文1篇。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特等奖前30名,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6)

3)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单项成果转让合同金额过亿元的成果转化项目第一负责人

4)获国家科技成果奖的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3(不含行业奖);且发表论文被SCISSCI收录3篇,其中JCR一区论文1篇。

5)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5项或境外国家(地区)专利授权1项或单项成果转让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成果转化项目第一负责人;且发表论文被SCI, SSCI收录3篇,其中JCR一区论文1篇。

6)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且发表论文被SCI, SSCI,A&HCI收录3篇,其中JCR一区论文1篇。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者

申请人近5年新增(含2019年已立项项目)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50万元横向科研项目;必须有充足的可支配经费(经费不少于10,只计申请者主持的项目)用于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术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论文被SCI, SSCI,A&HCI, EI收录3篇,其中JCR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

2)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获国家科技成果奖的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不含行业奖)

4)作为前二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或境外国家(地区)专利授权1项,或单项成果转让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成果转化项目第一负责人;

5)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者

申请人近5年新增(含2019年已立项项目)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30万元横向科研项目,必须有充足的可支配经费(经费不少于10,只计申请者主持的项目)用于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术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论文被SCI, SSCIEI收录3篇。

2)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获国家科技成果奖的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不含行业奖)

4)作为前二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或境外国家(地区)专利授权1项,或单项成果转让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成果转化项目第一负责人。

5)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三)补充说明

1.上述指标中的论文、著作只考虑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对于新引进或入职我校工作时间未满5年者,其入职我院之前的论文与专著不要求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论文(Article)需与本学科领域紧密相关,并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学生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共同作者发表的论文按平均贡献度,申请时SCI, SSCI, EI论文已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论文分区以2019年新发布的结果为准,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限主编。

2.对申报期限内在《Science》《Nature》《Cell》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对其论文数量不做要求。

3.高层次人才政策

1)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每年平均到岗时间半年以上)、长江、杰青等高层次人才,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具有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

2四青人才”(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青年长江、全国优青、青年拔尖人才)等在正式入职后,由人事处确认并提供名单,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在聘期内具有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聘期结束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参评认定。

3)学校新进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在正式入职后,由人事处确认并提供名单,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在学校首次聘期前三年具有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学校首次聘期三年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参评认定。

4.至招生资格认定日,在读博士生人数达到15人者,不能申请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

5.对于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同时满足如下两项条件,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

1)近3年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其中至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近3年发表第一作者论文:SCI, SSCI,收录3篇其中JCR一区论文1篇。

四、确定2020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实施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

1.所有参与博导资格认定的导师必须符合前述的基本条件与业务水平要求;

2. 招生指标分配:学校规定招生计划为50名,其中8名用于人才奖励计划直接奖励给相关人才导师4名为双一流计划(含直博生奖励计划,直接奖励给相应导师);38名按业绩计划按照科研业绩排名认定。由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业绩、学术水平、双一流建设要求,报学校认可后确定。

3. 学院根据近5年科研经费(2019年已到账经费)进行排队,确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候选人。其他学术成果仅作为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和业务水平要求。

4.相关人才在聘期内除人才奖励计划外,仍可按照科研业绩排队争取科研业绩计划。

5.认定博士生导师个人招生计划总数不得超过3个(包括跨学院和跨专业、以及专项计划招生)。

6. 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进行分离,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导师并不一定具有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学院将在2019年已认定的和2020年本次补充认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名单基础上,确定列入20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的博士生导师名单。只有列入20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的博士生导师才具有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

1.所有参与硕导资格认定的导师必须符合前述的基本条件与业务水平要求;

2.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自动具有硕士招生资格。

五、工作日程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请:

1025日前,拟申请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者根据申请类别填写:附件1《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信息详表》,附件3《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汇总表》,附件4《中南大学2019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通过名单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表纸质版与所有附件的电子版均交由各个系主任汇总;

1028日前,各系主任将统计结果电子版发至邮箱2585123205@qq.com(莫玲),申请表纸质版交于机电楼B206

:已经申请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者,无需重复填报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导师的可以指导专业硕士,但申请专业学位导师不可指导学术硕士。

(二)二级单位评审:

根据学校要求,学位评定分委员严格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和表决。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教师进行审核,并公示初评结果。

(三)上报学校:

根据学校要求,将汇总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191029

附件1 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2 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信息详表

附件3 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汇总表

附件4 中南大学2019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通过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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