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大博士生招生改革力度,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探索多样化选拔途径,选拔学业基础优良、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质生源,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以申请考核制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根据我校2017年9月7日校务会决议精神,我校2018年在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粉末冶金研究院、冶金与环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轻合金研究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等14个以工科为主的学院(以下简称14个工科学院)取消公开招考(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专项招生除外),以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招收博士生。
上述14个工科学院之外的二级招生单位(以下简称其他二级单位)继续实行与往年相类似的公开招考方式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生,其申请考核制招生对象限于应届硕士生且招收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
一、申请考核制招生学科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所有列入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的学科专业。
招生导师:认定具有2018年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招生计划: 14个工科学院及博士生导师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计划统筹考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等三种博士生招收方式的招生人数;其他二级招生单位还要兼顾公开招考方式的招生计划数。
导师招收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占导师2018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并受学校每位导师每年限招3名博士生(所有类别、含专项)的限制。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基本条件
(一)14个工科学院的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愿意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2018年应届硕士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一本,并满足以下两条之一:①本科或硕士毕业学校为全国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②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全国优势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原国家重点学科)。
3、学业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外语水平较高。
4、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能全脱产攻读。
5、对于个别学历不符合条件,但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各二级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自身特点经过充分研究,最后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公布执行。
(二)其他二级单位的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愿意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8年应届硕士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本科及硕士毕业学校均为全国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或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全国优势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原国家重点学科)。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②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
3、学业基础好,所有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无不及格或无重修现象。校内生源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3.0,校外生源所有课程按百分制考核成绩加权平均分≥80分。
4、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具体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80。
5、科研能力强。具体标准及要求由相关二级单位自定。
6、报考专业须与所攻读的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只允许就读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生报考;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生不允许报考。
7、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能全脱产攻读。
8、对于个别科研能力强、有突出科研成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国家级奖励或有授权专利或有专著等,须提供支撑材料经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对学历和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二级单位组织及考核方案确定
(一)成立二级单位研招工作领导小组
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研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考核和选拔,对本次考核和选拔负责。
二级单位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招生单位书记和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如果主管为院长,则由其他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招生学科专业带头人、研究生招收专干等相关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和投诉。
(二)考核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比较明确的名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各二级单位应尽快召开本次考核工作会议,制定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考核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研招领导小组组成、各考核小组成员;具体考核时间(学校安排考核时间范围是2017年12月11日-15日)、考核地点;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奖助学金评定原则;考核录取原则;投诉受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各二级单位考核工作方案须于12月10日前报学校研招办(发至yzbb@csu.edu.cn)备案,并同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本二级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各二级招生单位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务必做好有关考核试题(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和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负责;须选聘公道正派、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考核工作;对参加考核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明确其在考核工作中权利、义务和责任。
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领导、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亲属参加本次博士生招生考核的,必须回避。
(四)二级单位考核小组设置
设置思想政治素质及专业考核小组和外语考核小组,所有参与考核及录取工作的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务必遵纪守法、公平公正、尽职尽责。
(1)思想政治素质及专业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考核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考核小组要注意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的考核。
(2)外语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各二级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可以确定其它合适的考核小组组成形式。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2017年11月21-12月5日
考生向学院提交材料:2017年12月6日-10日
学院组织考核并完成:2017年12月15日前
拟录取名单公示:2017年12月下旬
录取非定向调档函发放时间:2018年5月下旬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18年7月10日左右
五、招生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报考费缴纳
拟报考我校并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11月21日—12月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考生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正确定向就业单位。
缴纳报考费:标准为350元/人。
支付要求:2017年12月6日17:00前按报名网站要求完成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通过报名网站只需支付一次,报考费支付后(包括多缴情况)一律不退还。
(二)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考生于2017年12月6日—10日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中南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表》;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下载)。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签署说明:1非在职(报考非定向就业)考生无需签署!2在职考生(报考定向就业)须明确“是否定向就业和是否脱产攻读意见!”,并签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限应届硕士生);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8、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专家推荐书2份;
10、学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
所有在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为“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相应学籍\学历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提交。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11、学位认证材料
2008年9月1日至今获得硕士或学士学位者须在“中国学位证书查询”(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上述学位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已获学士或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提交。
12、自荐材料。根据本人学习工作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进行总结,并对攻博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方面展开设想。
(三)考核录取工作
1、资格审查
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通知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安排考核及录取。
2、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考核
考核内容涵盖博士生招生初试的业务科目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可多样化,可设计多种形式检验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可以是上机测试、实验操作、撰写项目申请书、攻博计划、以及专业笔试或专业面试等等。
(3)外语水平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口语、听力测试,可以加入专业外语应用考核,不能降低博士生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的要求。
3、考核及录取上报
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上述考核内容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应给出外语和2门专业课的考核成绩,给出是否录取明确意见,并填写完成《报考导师、院系所考核情况表》。
各二级单位须于2017年12月11日-15日完成考核工作,并在12月15日汇总所有考生(含未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研招办,报送材料包括:《汇总表》(签章)、《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表》(含考核表、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复印件(限已毕业硕士生)、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研究生证复印件(限应届硕士生)、学历学籍验证材料及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以及其它材料等。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邮件至研招办(yzbb@csu.edu.cn)。
学院自留材料存档:《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表》(含考核表、原件)、《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专家推荐书2份。
(四)录取审查及公示
学校对二级单位上报拟录名单进行复审,审查无误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录取公示。公示时间大致安排在2017年12月下旬,并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学制
2018年5月中下旬,各二级单位针对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发放调档函。2018年7月上旬,学校统一发放博士生《录取通知书》。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按规定须缴纳学费,按学校规定进行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14个试点学院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非试点学院不得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优秀博士生可按程序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六)放弃录取
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如因故放弃本次申请,须在2018年5月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出具书面报告。
(七)取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受到纪律处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或因违法受到判罚。
(4)应届硕士生在2018年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六、咨询信息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302室;联系电话:0731-88876806,88836909。
七、附件:
附件1: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表
附件2:中南大学2018年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汇总表
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7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