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
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为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开阔研究生学术视野,鼓励研究生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会议影响程度把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分为A类和B类:A类会议是指本学科顶尖级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B类会议是指学术水平较高、组织工作成熟、按一定时间间隔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
各学科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直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创新工程”模块“国际学术会议”栏目中自行下载或查阅。
第二条 学校设立研究生培养工程专项基金,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以项目运作方式进行管理,由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负责组织实施,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办理出国等相关手续。
第三条 该专项基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资助原则。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联合培养研究生、来华留学生),未曾获得过本专项基金资助。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3.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撰写的学术论文已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收,有组委会正式会议邀请函和做口头报告(Oral presentation)邀请函。
4.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主题应与申请者学科领域紧密相关。
5. 研究生申请参加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应在《中南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之列。
第五条 资助内容
1.参加A类会议的研究生可申请国际往返旅费、国际会议注册费和最低标准住宿费资助;参加B类会议的研究生可申请国际往返旅费、国际会议注册费资助。国际往返旅费是指学校出发到国际会议举办所在城市之间一次国际往返机场或火车站的旅费。
2.学校的资助总金额A类会议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人,B类会议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人,不足部分由导师、所在 学科或二级单位负责解决。
3. 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
4. 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该专项基金不予资助。
第六条 申请程序
1.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创新工程”模块“国际学术会议”栏目中,录入相关信息,下载打印《中南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并由导师审核签字、所在二级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
2. 每月第一周申请人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审批:
(1)填写完整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2)正式的国际会议邀请函和做口头报告(Oral presentation)邀请函;(3)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撰写的学术论文全文及接收函;(4)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3. 两周后在“国际学术会议”子栏目“国际会议审批结果”中查阅审批结果,获批准资助者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领取批复过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同时须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出国手续。
第七条 经费使用和管理
1. 获资助人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在所在二级单位做一次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公开学术报告。
2. 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获资助人向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提交:(1)导师签字的纸质版《中南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字数2000—3000字);(2)导师签字的纸质版《中南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校内学术报告材料》;(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照片2张(1张主会场照片,1张以宣讲论文场景为背景的本人照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4)会议论文集封面、目录及本人会议论文复印件。
3.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对上述内容审核通过后,被资助人持相关票据经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领导签字后按学校财务报账要求到计财处报销资助经费。
第八条 获资助人在国外期间要遵守国家的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机密,按时回国;要按会议要求认真准备,做好学术报告,为提高学校的国际声誉做出贡献。
第九条 导师应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推荐,认真选拔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优良学术潜质的研究生参加会议,承诺为研究生的自然保证人,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南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08】29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