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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2015级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清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关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年限的通知》(链接:https://gra.csu.edu.cn/info/1030/1819.htm)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校对2015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即“单证工程硕士生”)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取消申请硕士学位资格,作退学处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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