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2014年度湖南省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学校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经费已下拨(从助理老师QQ群共享下载)。
为加强项目管理和建设,争取项目研究取得更多创新成果,实现预期目标,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学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立项研究经费下拨至各项目,并对项目的后续管理提出要求,请务必遵照执行。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要求各研究生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学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文件汇编”栏查询下载),领会文件精神、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结题要求等。
2.作为中央专项经费,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9月30日前,经费完成率应达到75%,12月10日前完成100%预算经费,否则将回收项目余款。
3.项目经费专款用于研究生研究或实践活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报帐时票据须经导师、学院主管院长和本人签字后,到所在校区财务部门报帐。
4.湖南省项目和学校自主探索项目取得的成果公开发表时,应按对应管理文件要求予以分别标注受相应基金资助。
5.结题验收时,学校将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只认可并审查受资助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情况。
6.项目研究期限须1年以上。受基金资助的研究生,通过结题验收后才能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对应结题报告可从研究生院-培养管理-表格下载。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4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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