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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训练,学校组织开展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全程思考,立体培养,树立“将学习的自主权交给学生”的创新人才培养观,充分利用学校科研优势和与行业密切结合的特色,建立“教学与科研互促、教师与学生互动、课内和课外渗透、自主与引导结合”的创新训练模式,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项目类别
  1. 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2. 201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3. 201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三、申报对象
  实行多层次的项目管理模式,校级创新项目侧重低年级的学生申报,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在优秀的校级项目中选拔产生。
  1. 2012年国家和省级项目:2011年立项并通过中期验收的C类和D类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1)的学生,已申报2011年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项目;
  2. 2012年校级项目:四、五年制学生中1-2年级学生和医学长学制学生中1-3年级学生可以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国家和省级项目需在原有研究基础上申报,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或另选他题。
  2.高年级本科生可以参与校级和院级项目研究,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3.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院系申报,项目组成员总共不得超过5人。
  4.采取项目指南(见附件2)与自由选题相结合的选题模式:学生可参照项目指南的研究方向确定自己研究内容,申报题目不宜过大,研究内容注重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也可以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和科研兴趣自行选题。
  工科类项目注重生产工艺的改进和产品的研制;理科类项目以前瞻型和理论研究型的创新项目为主;文科类项目侧重与社会热点问题结合紧密的调研报告,同时注重资助文学、艺术设计等方面思想活跃的学生;医科类项目注重医学前沿研究。
  5.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但不受所在专业限制;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当年指导项目(含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中南大学自由探索项目)不超过两个。
  6.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5年。
四、申报程序
  1.国家级、校级项目申报者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省级项目申报者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4月20日向学院提交,学院组织初评,并填写评审意见。
  2.学院于4月23日前将本学院相关材料集中报送至本科生院特色教育办公室(一办123室),相关材料包括:(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和《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4)《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同时发送全部材料的电子版至
tsjy@vip.126.com
  2.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专家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匿名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其类别,并网上公示。
  3.学校与各项目负责人签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合同书》(一式四份)。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经费“滚动式”管理,分三期下达。具体程序为:项目确定后,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中南大学创新训练项目合同书》,投入30%的研究经费;第一次检查验收合格者,继续投入40%的经费;结题验收合格者,投入项目余下30%的经费,项目完成特别优秀者可追加经费投入。
  2.学院定期组织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予以督促,并及时向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报,学校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3.学校将定期进行立项项目的中期验收和结题验收,立项项目的成员应积极参与;如不能按时进行中期验收和结题验收的项目须向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延期验收的申请,如因故不能参与项目研讨活动的项目组成员须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4.项目实施导师制,要求导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应定期与项目参与学生进行沟通,指导学生进行合理选题、实施科学的研究方法、加强科技写作等。指导的项目连续2年出现验收不合格或一年内出现2个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指导老师,学校将暂停其继续担任指导老师的资格。
  5.在项目研究和实施过程中,有变更研究内容、调整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结题、终止项目运行(由于无法克服的困难)的,项目主持人应提出书面报告,并报学校批准。
  6.如果项目研究和实施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经费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等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扣除学生已取得的学分,并予以全校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以及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
  7.有关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其它未尽事宜,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文 灿  曾 艳   办公地点:校本部一办公楼123室
  联系电话:88836120       电子邮箱:
tsjy@vip.126.com

附件:
  1.2011年立项并通过中期验收的C类和D类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2.中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指南
  3.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4.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
  6.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7.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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